首页 > 穿越 > 恶魔大导演 > 

第一千零五十七章 钞能力战队!

第一千零五十七章 钞能力战队!

  总决赛后面再说,现阶段就是报团取暖,想办法留下来不被提前淘汰掉,所以才要想办法组建自己的班底小圈子,拉拢一些实力派,大家一起训练,这样才能拥有更多的默契,能在公演的时候发挥的更为出彩,胜负不是关键,但胜利的战队肯定是比失败的战队优势更大。

  戚砚笛跟宋轶是一个寝室的,所以是把自己这边的一番试探后情况说了出来道:“我跟诸葛大力的好姐妹宋轶聊过,大力暂时不确定,她倒是很有兴趣加入我们,她的实力还可以。

  另外我觉得马曼琳不错,澸觉家里蛮有钱的,虽然不准直接刷票,但要舍得砸钱在贴吧QQ群公关拉票,对人气投票的帮助还是很大的。”

  按孟子义跟戚砚笛的设想,她们想要把中立的富婆一网打尽,组建一个“钞能力”战队,这样大家后面进行公关营销各种拉票的时候,才不会输给那些专业的经纪公司,不然他们劣势太大了。

  101女团的五大富婆孟子义自然是知道的,她跟戚砚笛就是其中之一,赵小棠也接触过,不过那女人性格不怎么讨喜,太过自以为是,没必要招这样的祸害加入,马曼琳的话倒是不错,可以聊聊看,感觉很好忽悠的样子。

  已经有了主意的孟子义是点头同意道:“行,那就先拉拢马曼琳跟宋轶,到时候我们要给所有人好好的上一课,让她们看看我们的真正实力,别弄得好像真成了和硕跟傻帽的二人转一样,尤其是傻帽那边,早就看她们不爽很久了,不就是会跳舞,弄得自己好像很了不起一样,真是可笑。”

  宋祖儿跟戚砚笛她们也是一脸认可地点了点头,大家都是演员出身,哪有时间兴趣练什么骚舞,不过是会搔首弄姿罢了,这有什么好得意的,要不是为了成为火箭少女,你求我我都不会来当什么女团爱豆。

  看着祖儿她们离开后,戚砚笛是借着跟孟子义私底下喝咖啡的机会对着孟子义问道:“孟孟,你跟我说实话,你跟团长的关系到底如何?我们现在可是一个战壕的队友。”

  孟子义对着戚砚笛认真打量了起来,戚砚笛是典型的肤白貌美大长腿,高挑的身材,圆润可爱的脸庞,亲和力十足的笑脸,外形方面是跟关晓彤都有的一拼,看着还要比晓彤更有亲和力一些,晓彤不差,就是有些太傲娇了,对不如自己的很少会拿正眼看人。

  戚砚笛之前的评级是A,从这里就能看出外形是绝对很OK的,毕竟这是学表演的,本来就是打算当演员,签的也是华谊,而且还是华谊那边的背景人士,就是玩票性质的,并不是一般的专业艺人。

  “砚笛,我跟团长自然是有关系的,都是自己人我也不瞒你,这就是取代少女时代的后宫团,你可想清楚了。”

  戚砚笛自然知道这个,所以一开始经纪人送她过来的时候就是让她过来混日子,尽量往后留,遇到麻烦了就给他们打电话,随时都可以退出,毕竟节目的热度肯定不低,对她这样的新人来说,帮助很大,她现在最缺的就是曝光度。

  背景人士又不是无敌的,本身要没有足够的人气观众缘,一些小配角可以给你,大制作跟重要的主角还是不大可能的,除非你的背景能跟景甜那样的人间富贵花相提并论,或者你自己家里扔两三个亿出来拍戏。

  戚砚笛家里还没到这样的程度,甚至都还没孟子义强,家里只不过是上市公司高管有些人脉资源而已,想要在娱乐圈很吃得开,那还是很难的,现如今的华娱圈可是今非昔比。

  “要不我们今晚上就去见见团长?这你能做到吗?”

  孟子义盯着戚砚笛看了好一会儿话后,点了点头,一连好几天没有被乾爹召唤的孟子义还是有些慌的,毕竟乾爹身边的小可爱这么多,101女团竞争又这么激烈,你要不主动,搞不好后面就真没你什么事了。

  要是可以的话,孟子义还是很想成为火箭少女的,她对于周铉哲的手段可是非常的迷信,并不会认为乾爹亲手打造的女团会不如昔日的少女时代,肯定是比少女时代更强,能成为其中一员绝对是比现在更好,而且到时候她可就是真正的自己人了。

  现在是青天白日,本身手机通讯设备都被直接收走了,肯定是联系不上周铉哲的,也不知道是避嫌还是真的很忙,周铉哲最近都没怎么出现过,也就偶尔会在她们上课培训的时候过来巡视一下,跟三大导师培训老师聊聊她们的培训进展。

  好不容易是熬到了下午上完课,进入晚饭休息时间,正打算前往食堂吃晚饭的戚砚笛发现孟子义压根就没有去食堂的打算,很是意外道:“不吃晚饭吗?”

  “吃什么晚饭啊,等会去团长那边吃,我现在先去拿我手机。”

  戚砚笛一脸会意地点了点头,虽然是真有些饿了,但也不急这一会儿,看来孟孟手机里是真有团长的私人联系方式,两人的关系绝对不一般。

  手机本身就是在吃晚饭的时候发放,早点也没什么,反正最迟晚上20点就会收走,所以在18点43分的时候,宿管姐姐就提前了十多分钟把手机交给了貌似是有什么急事的孟子义。

  登录上了微信之后,孟子义就立马是给周铉哲那边打去了语音电话,正准备吃饭的周铉哲在接到电话时,原本是想拒绝的,不过听到是有戚砚笛跟在一起后,决定还是见见的好。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